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

貪: 業主立案法团

你的屋苑有嗎?

最近為著這題目總是埋頭, 一個屋苑有管理處, 為什麼還要法团?

人類的貪婪沒有離開, 就算是管理署, 其實都是在大公司的控制。最近才跟一個在管理公司做問及, 1)到底要業主立案法团嗎? 2) 管理處不夠嗎?  3)管理處這麼大都會貪嗎?

他說: 沒有法团, 管理處有機會會胡亂洗錢, 如果有立案法团當然相對比較好, 在業主立場, 最好快點成立。 這個我也明白。

因為....同樣地法团, 在云云中, 根據經驗及與人分享, 能做到的多數被排斥, 因為人類是貪婪的。只有極少數是本著我為人人的心態。

你留意: 多數願意做的人是上年紀, 或本身是做工程的, 因為後者有利益輸送, 前者是沒有工作。

香港人, 只看著錢包的飽滿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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